集團舉辦2020年第四期“領雁計劃”培訓暨項目法律風險防控與民法典宣貫培訓
發布時間2020-09-22 點擊次數:333次
9月22日下午,集團舉辦2020年第四期“領雁計劃”培訓暨項目法律風險防控與民法典宣貫培訓,專門邀請到集團法律顧問、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全強律師進行授課。集團總經濟師徐平原到會并講話。
本次培訓以《以案說法——項目法律風險防控》《民法典宣貫》為主題,結合案例分析,從內部承包合同效力及合同無效后的清算、技術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效力、按約履行合同義務、承包人對外借款、如何界定“標前協議”及“虛假招標”等九個易發問題出發,提出如何規范細化過程管理,增強法律意識、證據意識。還從《民法典》整體框架展開解釋說明,進行普法宣傳。
徐平原在小結中指出,一要提高認識,樹立好風險防范意識,切實加強項目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防范。二要加強管控,努力做好項目全過程的管控,減少因管控不到位造成的法律風險。三要強化責任,要樹立全員責任法律意識和項目第一責任人法律意識,強化責任到位,堅持做到以預防為主。
集團總部各部門負責人,各二級單位總經理、分管商務副總經理,各二級單位法務、合約條線管理人員,集團成本合約與法務部管理人員,各在建項目經理、商務副經理等參加培訓。